5月30日|ST百利5月30日公告,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。經查明,ST百利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;2022年年度報告、2023年半年度報告、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。湖南證監局擬決定:對公司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並處以罰款400萬元。對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王海榮給予警告,並處以罰款600萬元。對時任副總裁王偉給予警告,並處以罰款80萬元。對公司副總裁虞蘭劍給予警告,並處以罰款50萬元。同時,鑑於王海榮的違法情節嚴重,湖南證監局擬決定,對王海榮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
新聞來源 (不包括新聞圖片): 格隆匯